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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 | 作者:www.hxddl.com | 发布时间: 2020-12-16 | 1067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向市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所执业许可申请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作出的设立分所的书面决议;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分所进行实质性统一管理的承诺书,该承诺书由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署,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注册地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还需提交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执业许可的,还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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