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垫,枕
2014: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注释:第二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本类尤其包括:
——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
——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
——镜子及陈设或梳妆用镜;
——非金属牌照;
——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实验室用特种家具(第九类);
——医用特种家具(第十类);
——床单和枕套(第二十四类);
——鸭绒被(第二十四类)。
第二十一类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2101: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2102: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2103: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2104: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2105: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2106: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2107:梳子,刷子,制刷材料(不包括牙刷)
2108:刷牙用具
2109:牙签
2110:化妆用具
2111:隔热用具
2112:家用擦洗用具
2113: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2114:不属别类的动植物器具
2115:家用灭虫、灭鼠用具
注释: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以及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瓷器。
本类尤其包括:
——家庭和厨房用器具及容器,如:厨房用具,桶,用铁、铝、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盆,以及小型手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
——电梳;
——电牙刷;
——碗碟架和饮料瓶架(餐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清洁制剂、肥皂等(第三类);
——小型电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第七类);
——剃刀及剃毛装置、修剪刀(手工器具)、修指甲和修脚的金属器具(第八类);
——电烹饪器具(第十一类);
——梳妆镜(第二十类)。
第二十二类
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和包(不属别类的);衬垫和填充材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2201:缆,绳,线,带